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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百平:上海交通“十一五”规划体现“三原则”
  中国交通报 日期:200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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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是城市重要的基础功能,也是城市重要的外在形象,交通适应城市发展的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决定这个城市的繁荣和进步程度。上海要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率先”目标,在“十一五”期内完成构建“四个中心”的基本框架,确保2010年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交通是决定成败的关键,责任重大。经过反复论证调研,我们编制了《上海市城市交通“十一五”规划纲要》,系统地描绘了未来上海城市交通发展蓝图,主要体现如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交通发展是城市发展永恒的主题和难题,交通可以促进城市发展,也会制约城市发展,而且城市在不断发展中又会给交通带来新的问题。解决特大型城市交通问题,唯一出路是坚持公交优先发展。为此,《规划纲要》提出要抓住“点、线、面、块”四大要素,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措施:即通过建设枢纽站点把公交线网固定下来,改善换乘条件;以轨道交通和公交专用道构建快速公交线网,提高运行效率和公交吸引力;以调整优化中心城区和郊区的一体化公共交通网络,全面提升保障能力;以促进公共交通板块的协调发展,提高公交系统的衍生能力和覆盖领域。要在规划控制、设施用地、投资安排、路权分配、财税政策上提高对公共交通的扶持力度,确保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科技领先地位。城市交通必须注意场站等形态与车型结构等业态的同步协调发展,而推进交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途径。《规划纲要》提出要在“十一五”期内全面建成具有辅助决策、市场监管、公众服务功能的城市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和地面公交、出租汽车、轨道交通、长途客运、道路货运以及交通服务业的具体应用系统,通过广泛运用信息等技术,基本改变目前主要依托手工操作的粗放型传统管理模式,提高城市交通的运行质量、集约经营能力和为大众提供便捷、安全、人性化服务的水平。
  三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交通作为一个系统,其发展可以突出重点,但不能偏废,任何忽视某方面建设的发展,都可能导致系统的不协调并影响整体效能的有效发挥。为避免此类问题发生,《规划纲要》引入“以人为本,客畅货通、环境友好”的和谐发展理念,从城市客货运交通各种运输形式的结构关系、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的比例关系、资源配置和能源的结构关系、中心城区与远郊新城镇以及与长三角地区的协调发展关系、近期发展与中远期发展的关系等方面出发,提出一系列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促进一体化交通的全面持续可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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