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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新改建农村公路120万公里
  中国交通报 日期:200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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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刘旭波 李红茹) “十一五”期,交通部将加快推进“通达工程”和“通畅工程”建设,五年增加县乡公路30多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20万公里,基本实现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公路,95%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这是记者在2月6日召开的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十五”期,是我国历史上农村公路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农村公路建设成为交通发展的突出亮点。五年全国共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投资4178亿元,是“九五”期的3倍,新改建农村沥青(水泥)路30多万公里,农村沥青(水泥)路总里程发展到63万公里,又有278个乡镇和3.6万个建制村实现通公路,全国乡镇、建制村通公路率分别达到99.8%和94.5%。但是,我国农村路网和运输服务体系起点很低,覆盖能力和技术状况方面都面临着相当大的压力,还有70个乡镇、近4万个建制村不通公路,近1万个乡镇、30多万个建制村不通沥青或水泥路。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今年国家将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18万公里,其中沥青(水泥)路约13万公里,同时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渡口、渡船改造,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为此,交通部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重点抓好五项工作。第一,按照“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领导,完善机构,科学组织,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第二,合理把握标准,注重环境保护和节约用地。要修实用之路、安全之路、资源节约之路。第三,落实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尤其要加强对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保证国家补助资金真正用到农村、用到项目,防止中间截留、挤占和挪用。第四,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决不能留下质量隐患。第五,加强养护管理,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充分发挥农村公路效益。要理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养护责任,健全养护机制,特别是要落实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的投入。各地要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发展思路,继续组织好农村客运网络化实施工作,推广经济实用车型,合理安排线路,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让农民群众乘上方便车、放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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