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我市交通从业单位加强科技创新,提升公路、水路工程勘察设计理念与水平,提高工程质量,发挥经济社会效益,努力构建创新型交通,推动我市交通科技进步。重庆市公路学会在市交委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2007年度重庆交通路港杯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总体要求
推荐(申报)工作须按《重庆市交通路港杯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见附件一)及《重庆市交通路港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见附件二)相关规定办理。评选办法和推荐(申报)具体要求以及申报表格均可下载。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1、申报“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的项目应为2004年10月30日至2007年10月30日内竣工验收的项目,且无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勘察、设计质量为优良;
2、申报“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为2005年10月30日至2007年10月30日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且无工程款拖欠,评定等级为优良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
1、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2、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并与其申报项目规模相符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4、项目施工单位;
5、其他具备申报资格的相关单位。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的项目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10份、有关技术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鉴定书、项目简介、工程图纸、验收文件、说明书、批复等)、工程质量及效益评价证明(项目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一);申报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
2、申报“优质工程奖“的项目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2份、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质量鉴定报告、项目(工程段)简介及其他相关资料(项目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二);申报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
四、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时间至2007年11月15日截止(邮件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项目技术服务费用
申报项目须按申报奖项交纳评审费用,每项分别为:3000元。
报送材料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20号(市交委2楼)
邮编:401147
联系人:欧勇 戚将军
电话(传真):023-89183005
电子邮箱:cqglxh@sina.com
附件一:重庆市交通路港杯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二:重庆市交通路港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重庆市公路学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