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委员会>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7年度“重庆市交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含附件下载)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2007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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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度“重庆市交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工作,根据《重庆市交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作总体要求
    推荐(申报)工作按《重庆市交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办理。以上规定和推荐(申报)具体要求以及申报表格均可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上下载(请下载查看)。各推荐(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推荐(申报)单位
    1、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或相应的学会;
    2、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交通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其他具备推荐(申报)资格的相关单位。
    申报单位应负责对申报项目组织审查,并应根据同行的意见在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
    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交通科技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申报。
    三、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申报)交通科技项目要严格按照《重庆市交通科学技术奖实施细则》和《重庆市交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见附件四)的要求办理。
    1、凡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0月15日期间经过技术鉴定、验收(评审)的交通科技成果均可推荐(申报)。重庆市公路学会也可接受委托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工作;
    2、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三)一式4份,申报书及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申报材料1份;
    3、有关技术证明材料(如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经济技术报告、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1套,各种新闻媒体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4、申报书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并与权威部门、单位出具的技术评价证明文件相一致;
    5、凡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四、推荐(申报)时间
    推荐(申报)时间为2007年10月31日止(邮件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推荐(申报)项目技术服务费用
    申报交通科技项目须按推荐(申报)奖项等级交纳技术服务费,每项分别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报送材料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20号(重庆市公路学会)
    邮编:401147
    联系人:戚将军    欧勇
    电话(传真):023-89183005
    电子邮箱:cqglxh@sina.com
    附件:
    1、重庆市交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2、重庆市交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3、重庆市交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4、《重庆市交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注:附件不随文印发,请下载查看。

重庆市公路学会
二00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申报    科技奖     通知                                
    重庆市公路学会  2007年8月28日


文档附件: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