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十一五”期,江西省强力推进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作,到2010年年底全省新建621座桥梁、撤销800个农村渡口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实现了改渡建桥项目主体工程100%完成的目标,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为有效保障改渡建桥资金的投入,江西省采取以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对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工程资金,分别按50%、20%、20%的标准实行省、市、县三级补助,不足部分由项目所在地的县、乡(镇)两级政府负责筹措。同时,对渡改桥项目的有关税收予以优惠、从低计征,对农村渡口改渡建桥项目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费用予以免收。对列入“十一五”农村渡口改渡建桥建设规划并在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年底前完成的项目,分别按照省、市、县三级总补助标准的10%、8%和6%给予奖励。各地积极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时间节点,建立了“市长抓调度、县长负总责、一桥一领导”机制,并将农村渡口改渡建桥纳入政府考评体系,合力推进。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强化质量监管,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察,切实把渡改桥工程建设成为“放心工程”、“满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