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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起,每年7月11日为“航海日”,同时也作为“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航海日”是由政府主导、全民参加的全国性法定活动日,也是涉海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共同节日。为更有效地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航海日活动,现将今年“航海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主题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国际海事组织成立60周年,同时今年的航海日又在奥运会开幕前夕,因此今年的航海日活动具有特别意义。总的指导思想仍以“热爱祖国、睦邻友好、科学航海”为宗旨,并结合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展示改革开放30年来涉海行业取得的巨大成绩;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培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通过开展航海日活动,增强全民族海洋意识、海权意识和海洋国土观念;结合奥运元素不断丰富航海日活动的文化内涵,把航海日办成让全民了解航海、认识海洋、学习海洋知识、增强海权意识的文化活动。 2008年“世界海事日”的主题是“国际海事组织-为海运服务的60年”。为更好地结合国际海事组织成立60周年开展活动,经研究,确定今年航海日活动的主题是“中国航海?改革开放30年暨国际海事组织?为海运服务60年”。各单位在组织开展今年航海日活动的时候,要紧密围绕这两个主题,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抓好落实。 二、活动安排 (一)中国航海日活动组委会定于今年7月11日在苏州太仓举办2008年航海日庆祝大会。 (二)为配合主体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可举办多种形式的庆祝、纪念、学术、教育、表彰、展览等文化宣传活动;举办的各项航海日活动,要精心策划、突出主题、规模适度、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扩大航海日活动的社会影响,注重社会参与的广泛性、趣味性和知识性;更要注重青少年航海、海洋知识、国土意识的普及工作,开展富有文化内涵的航海日活动。 (三)7月11日当天,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挂满旗。我国航运、港口、船舶代理、海事、救助、水运工程等涉海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校,参照船舶挂满旗的方式悬挂旗帜以示庆祝航海日。除在限制鸣笛特殊水域或在港作业的船舶外,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实施统一鸣笛。挂(满)旗、统一鸣笛的具体方案另发通告。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制作张贴航海日活动组委会统一颁布的航海日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利用船舶、船厂、港口、实验室和博物馆等航海资源,举办展览、科普、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请各单位踊跃在“航海日”邮箱、网站上投稿,丰富专栏内容,交流相关信息。(航海办邮箱:hanghaiban@163.com。网站:www.maritimeday.gov.cn) (二)为配合航海日活动组委会颁发“航海终身贡献奖”活动。各交通、航运、港口、船舶代理、海事、救助、水运工程等涉海管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表彰活动。通过对航海老功臣、老英模的表彰宣传,彰显他们的奉献精神,让航海英模的形象在全社会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三)不断丰富深化航海日活动的文化内涵。各有关科研院所、航海(航运)院校、行业协会(学会)、各地郑和研究会,可根据自身条件,举办航海和海洋知识报告会、学术研讨交流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还可编辑出版航海史、人物传等相关文献和资料。 (四)进一步加强与各媒体的合作,加大航海日活动的宣传力度。有条件的单位要做好活动的声像记录、制作宣传画册,扩大航海日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交通系统有关行业媒体及出版机构应加强航海日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开办航海日专刊、专栏发表专题文章等方式,广泛宣传航海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航海在保卫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五)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将航海日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航海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 2008年航海日活动主题和口号 ●2008年航海日活动的主题---中国航海?改革开放30年暨国际海事组织?为海运服务60年 ●国际海事组织确定2008年国际海事日的主题:“国际海事组织-为海运服务的60年” ●宣传口号: 1. 庆祝中国航海日,迎接世界海事日。 2. 郑和精神,民族之光。 3. 发展船舶工业,支撑海洋经济。 4. 关爱海洋,修复生态,共创人与自然和谐。 5. 弘扬郑和精神,共创海洋和谐。 6. 人类需要文明,海洋需要健康。 7. 让蓝色海洋在我们时代更加纯净。 8. 弘扬民主、和睦、协作、共赢精神,推进睦邻友好。 9. 科学航海,安全航运。 10.爱我蓝色国土,走和平发展道路。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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