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交通部公布《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定》),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组织起草了《规定》,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投标工作,规范政府引资行为,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鉴于《规定》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为充分发扬立法民主,增加立法透明度,交通部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有关修改意见、建议可于9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号交通部体改法规司立法处(邮编100013),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lfc@mo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