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日前启动,南京交通部门将重点整顿招投标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突出对5类主体、30多种行为进行重点整顿,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建设工程市场体系。
据悉,此次整顿的项目范围包括: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合同估算价3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上的所有与交通工程建设有关的招投标项目,包括公路、桥梁、隧道、航道、船闸、船舶、港口枢纽、客货运枢纽、交通信息化建设等建设、养护(包括改、扩建)项目的勘察(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主要材料的采购,重点是政府投资项目。